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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管會擬開放金融機構試辦虛擬資產保管業務



考量金融機構辦理虛擬資產保管業務已逐漸成為國際趨勢,為支持國內金融創新發展,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(下稱金管會)於20241128日推出虛擬資產保管業務的主題式業務試辦並發布相關說明,金融機構得於202511日起至2025430日止提出申請,無名額限制。謹就金管會開放試辦之若干要點摘述如下:

 
申請人
金融機構。而擬申請試辦的金融機構,若擬與其他業者(例如軟體服務商或VASP)合作加入試辦,則對於該等合作業者並無相關條件限制。
 
業務試辦範圍及商業模式
本次業務試辦範圍為虛擬資產之保管。試辦並未限定商業模式,由金融機構自行規畫提出。
 
有關「保管」之概念,涵蓋保管、管理或提供相關管理工具,對虛擬資產之移轉或授權,有全部、重要部分或不可或缺之權限。若「保管」業務本身可能涉及虛擬資產的「移轉」,則建議於申請時說明所需之「移轉」為何。
 
金管會建議申請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(但業務模式有涉及之項目才須提供):
(1)保管虛擬資產的種類;
(2)虛擬資產保管之服務對象: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(VASP)、專業投資人及一般投資人等;
(3)硬體或演算法方式:例如運用硬體加密機(Hardware Security Module, HSM)、多方運算(Multi Party Computation, MPC)之私鑰分片技術、增強安全性和責任追溯性的多重簽名錢包(Multisig Wallet)、共識決演算法、生物辨識技術等;
(4)保管流程;
(5)保管服務量;
(6)資訊系統架構;及
(7)專利應用。
 
此外,金管會說明,虛擬資產保管之硬體或演算法方式,若由合作之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(VASP)建置,金融機構僅保管部分切片或私鑰,但僅憑金融機構保管之私鑰無法移轉該加密貨幣(VASP亦同),就此虛擬資產保管業務方式,亦可提出業務試辦申請。
 
另就安全性而言,金管會說明,針對所保管虛擬資產毀損或滅失之責任承擔,及相關保險規劃指引等,金融機構亦可自行規劃。
 
試辦期間及審查期間
本次業務試辦期間原則為6個月,審查期間原則約2個月。
 
金管會將依本次試辦成果及經驗,研擬相關規範及作為推動政策之參考,但未來是否會全面開放?將視試辦結果而定。
 
基於前述金管會的開放措施,未來金融機構將如何跨入虛擬資產保管業務,值得觀察。本所設有銀行及資本市場專業分工小組,若您對虛擬資產相關業務或法律議題有任何疑問,敬請不吝與本所聯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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