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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性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試行方案
女性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試行方案
為鼓勵女性投入創新發明,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已自2025年7月1日起試行「女性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試行方案」,試行期間為一年,智慧財產局得視審查量能調整或終止本方案,相關規定如下:
一、 適用範圍與適格案件
1. 僅適用於發明專利申請案。
2. 申請人僅能為自然人(法人不適用)。
3. 申請人或申請人之一須為女性自然人,且必須同時為該申請案的發明人或發明人之一。
4. 僅限該適格女性申請人本人提出申請。
二、 申請條件與程序
1.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,應於電子申請書記載身分證字號。
2. 具外國國籍者,應檢附女性身分證明文件。
3. 必須透過智慧財產局電子申請系統提出申請。
4. 申請時點:
(1) 自接獲智慧財產局通知即將進行實體審查起,
(2) 至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送達前。
三、 案件數量限制
1. 總受理上限:試行期間共 50件。
2. 第1、2個月:每月最多 5件。
3. 第3個月起:每月最多 4件。
4. 同一位女性申請人:最多可提出 5件申請。
5. 若當月已達上限,申請人需於次月重新提出申請。
四﹑審查處理方式
1. 符合規定者:智慧財產局將進行加速審查,並於申請日起 6個月內發出審查意見通知函或審定書。
2. 不符合規定者:智慧財產局將該申請案排入同年度一般案件序列,依序審查,並通知申請人。